空心板预制施工安全交底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一般规定: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项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 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3、 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 电缆线路敷设的安全措施:
1)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2)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3)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5、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全使用措施: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三、工地防火安全措施
1、油库、物资仓库、发电机房、生活驻地、工地临时工棚等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验,失效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2、在火灾危险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3、在易然、易爆环境中,严禁吸烟,严禁采用明火作业,严禁进行火花加工和带电作业。
4、照明灯与易然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保持大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保持大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然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配备通讯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发现险情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
四、 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
1、 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才能使用。
2、 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属特殊工种,必须经市级专门培训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 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4、 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6、 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
7、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8、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9、 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 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 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2、 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五、各工种安全作业规程
(一) 架子工
1、 架子上作业人员必须佩挂安全带并站稳把牢;
2、在架子上传递、放置杆件时,应注意防止失衡闪失;
3、安装较重的杆件或部件或条件较差时,应避免单人单独操作;
4、剪刀撑、连墙件及其它整体性拉结杆件应随架子高度的上升及时装设,以确保整架稳定;
5、 搭设途中,架子不得集中(超载)堆置杆件材料;
6、 搭设中应统一指挥,协调作业;
7、确保架子尺寸、杆件垂直度和水平度、各节点构造和稳固程度符合设计要求;
8、 禁止使用材质、规格和缺陷不符合要求的配杆件;
9、 按搭设相反的程序进行拆除作业;
10、每层的连墙件拆除,必须在其上全部可拆杆件均已拆除以后进行,严禁先松开连墙件;
11、凡已经松开的连接杆件必须及时取出取下,以免误抹误靠,引起危险;
12、拆下的杆件及时调运至地面,禁止自架子上向下抛掷。
(二)木工
1、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模板、杆件、连接件和支撑件;
2、按立模工序进行,未连接固定前,应设置临时支撑以防止模板倾倒;高大的支模作业应有安全的作业架子,禁止利用拉杆和支撑攀登上下;
3、禁止站在柱模上操作或在梁模上行走;
4、模板必须架设牢固,连接可靠;
5、拆除模板的时间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6、拆除模板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撬、猛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7、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出堆放整齐,防止钉子扎脚;
8 、拆除梁板模板时,应按规定架设支撑。
(三)钢筋工
1、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扎牢,防止回弹;
2、拉直钢筋时的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稳固,拉筋沿线2m宽度范围内禁止人员通过;
3、钢筋堆放应分类规整摆放,避免乱堆和迭压;
4、绑扎钢筋应搭设适合作业的架子,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钢筋骨架上下;
5、高大的钢筋骨架应设置临时支撑固定,以防倾倒;
6、使用切断机断料时,不能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在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15cm;
7、使用除锈机除锈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禁止上除锈机;
8、弯曲机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于弯曲方向的外侧,调头弯曲时,禁止撞人、物;
9、调直钢筋时,在接卸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带手套作业,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止钢筋甩动伤人。
(四) 混凝土工
1、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吊笼以外,车轮前后要挡牢;
2 、溜槽和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不准站在溜槽帮上焊接;
3、混凝土料斗的斗门在装料前一定要关好卡牢,以防吊运过程中被挤开;
4、有倾倒或掉落危险的浇注作业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5、使用振动器时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6 、振动中发现模板撑涨、变形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
(五)电气焊工
1、电焊作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电焊机应设置单独开关,焊钳和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
2)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的容器和管道时,应先清晰干净并将孔口打开。在潮湿的地点施焊时,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
3)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以钢丝绳和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4)清除焊渣时应带防护眼镜或面罩,多台焊机在一起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隔光板;
5)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
6)施焊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隔离、覆盖;
7)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接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气焊作业
1)施焊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隔离、覆盖;
2)乙炔发生器必须设置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
3)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不得放置在电线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与易燃易爆物品、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漏气应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4.氧气瓶、氧气表和割焊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氧气瓶应有防震垫圈、安全帽,避免撞地和剧烈震动,防止暴晒;
6)点火时,枪口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及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防止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7)工作完毕后,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管好,拧上安全罩,确认现场确无着火危险时,方可离开。
(六)起重工
1、 起重指挥应站在能够照顾全面的地点,信号要统一,准确;
2 、严禁所有人员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严防销卡环的销子滑脱,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卡环;
4、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有扭结、变形、断丝和锈蚀的钢丝绳应及时按规定降低使用标准和报废;
5 、编结绳扣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和300mm,用卡子连接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6、 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如绳扣间的夹角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的措施;使用4根绳扣时应加扁担梁;
7、 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一切吊装作业,将起吊机械停稳锁好。
六、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事故及违章违纪按《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章违纪处理暂行规定》、《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有限经济赔偿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控制要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七、安全管理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是对实行轮班作业工序所实行的交接检查制度。上道工序作业人员作业完毕自检合格后要对下道工序作业人员进行交接检查,严禁不合格工序直接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八、安全生产挂牌制度
1.对项目部组织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项目部会议室挂牌展示。
2.施工现场醒目处要设置“工程揭示牌”、“安全须知牌”、“安全宣传牌”、“施工进度牌”、“防火须知牌”等。
3.现场危险部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用的机械设备要悬挂本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项目施工人员要佩带胸卡。
胸卡背面根据施工人员的岗位要求,有选择地印制安全生产控制要点,以便随时提醒规范作业。
5.机械设备、现场材料及半成品要进行状态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