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册子适用于道路法所规定的道路上建设的公路隧道的主体工程以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9 r s% ^8 I- ?) [& c( L+ e管理。
; g' l9 ~% H# R& Z7 v第二编的隧道主体工程部分,除适用于公路隧道技术规范(构造编)·同解说中定义的- l( j9 ]" w. ?. i
标准山岭隧道以外,还适用于至今仍采用的钢板桩工法等山岭隧道施工法所建设的 2 车道隧
; T+ F4 {3 i8 B道的维护和管理。城市隧道主体工程的维护管理在附录资料中从钢筋混凝土变形这一角度作6 p/ f' L X( M; B ^; s
了说明。隧道主体工程的部分对隧道主体部分维护管理所需要的检查、 调查、 对策以及清扫" E( s: G( n: o7 ~; y& U* K* W
等的方法以及考虑方法等作了说明。0 Z* V6 d$ ?2 @3 O2 E5 x2 \4 W- y4 l4 `
第三编的隧道附属设施部分以具有通风、 照明、 以及应急设施等附属设施的隧道为对9 L; A- ]* F3 O4 C3 e
象,适用于对这些附属部分进行维护管理。同时对有照明设施的防雪衬砌也适用。 对隧道附4 {+ U! S) e, l
属设施的通风、 照明、 应急设备的维护管理的基本事项、 检查及整理方法、 考虑方法等作了
" a/ E) m% j& V说明。对各设备的拆开保养不在本册子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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