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处罚公告(更新至2008.12.04)!!

tangchao 发表于 2008-10-7 15:55:07
我会遵守纪律的 俺不会灌水滴!
举报 回复
liudiqing2... 发表于 2009-2-16 15:12:39
被禁止发言后还能恢复吗,个人觉得处罚一段时间后还是要撤销,不能永远被禁止发言吧。
举报 回复
mjj3432 发表于 2009-4-18 14:05:14
呵呵,刷屏就是你一个人回满一个版面,我知道了.辛苦看到了,以前我对欣赏的帖子就回,还自以为对论坛有功呢.学习了
举报 回复
sky0213 发表于 2009-9-28 10:56:52
规则已经认真阅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举报 回复
马成涛 发表于 2009-10-15 12:44:13
那也得看看他发的帖子有没有意义啊!!有可能评论发这么多啊!!还有不再统一版块发帖超过10或20篇的算不算啊!!????
举报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QQ:56984982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13527553862
    站务咨询群桥头堡站务咨询桥梁专业交流群:
    中国桥梁专业领袖群
    工作时间
    8: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