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 1 )下表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 2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 “ 民用建筑设计 ” 、 “ 其他类型建筑设计 ” 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2] 价费字 375 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992 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 、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 700 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