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商报记者 苏桂除 摄
事故通报
4名事故相关责任人被刑拘
昨日上午,针对此事故,万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相关情况。据万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叶彬介绍,8月8日17时30分左右,太阳河大桥南段桥面浇灌水泥后,施工队两名工人到桥下检查浇灌情况时,桥面突然发生坍塌,两名工人被坍塌桥体掩埋,另有两名工人被坍塌的桥体砸伤。
事故发生后,万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救。目前,万宁市已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案件调查组等6个小组,全面开展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同时,该市召开了相关部门紧急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建筑、公路、桥梁、水利等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排查,避免新的安全事故发生。
万宁市委市政府表示,正在全面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两名死亡工人的赔偿标准,将按全国平均工资20倍标准为赔偿基础,与家属协商。
昨日下午,记者从万宁市警方获悉,4名有关责任人已被万宁警方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生产事故罪刑事拘留。其中1人是现场监理师,1人是施工方有关负责人,2人是现场管理人员。
他们分别是:海南省公路局万宁公路分局技术股股长、派驻施工现场监督的蔡锡雄(男,万宁人)、监理单位黑龙江华龙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现场监理师李清太(男,黑龙江人)、施工单位江西景德镇市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林泉美(男,福建人)、工程承包者朱福新(男,万宁人)。
事故调查
工程未经招投标
据了解,受2010年10月洪灾影响,太阳河大桥曾被洪水冲击成为危桥。事后,经过专家鉴定后采取相应措施:在原大桥加固的基础上对大桥南段进行延长新建。
记者在万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提供的一份施工合同上看到,该工程名称是万神线太阳河桥水毁工程,工程内容是修复水毁桥梁,开工日期为2011年3月18日,竣工日期是2011年8月28日,工期为163天。
该项工程的业主单位为海南省公路局万宁公路分局,施工方为江西景德镇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黑龙江华龙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该工程总报价303万元,监理费用为7万多元。
据海南省公路局万宁分局分管路政的陈副局长介绍,该桥是水毁工程,施工前没有进行招投标,建设单位是在3家报名公司中选出的,最终景德镇市东方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被选中。
“该桥计划在8月28日竣工,工程平均进度较快,不存在赶工期的情况。”陈副局长说。
至于该桥施工中使用的钢材是否存在问题、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无采取安全措施、工程是否存在转包行为等问题,陈副局长表示,目前相关情况仍在调查中。
而据记者了解,虽然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景德镇市东方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但有一名福建老板挂靠在该公司负责太阳河大桥的加固维修,该老板再通过其他渠道找来小包工头负责水泥、木工、混凝土等。
经初步调查,在建大桥发生坍塌的原因是施工方违规施工所致,目前该工程被停工调查。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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