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规范关于这几点的规定可参见强制性条文6.3条抗裂验算和一般性条文7.1.5条的具体要求。
我根据自己的理解阐述一下你的问题:
一、对于持久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短期和长期组合)拉应力验算
对应这种状况有两种作用组合(长期组合、短期组合)需要考虑,即通用规范4.1.7条规定的内容,而在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中6.1.1条也有阐述,是这样的
首先需要界定一下你所设计的构件的预应力控制水平,A类还是全预应力;下面以A类作为示例阐述:
注意这种状况下只控制拉应力!
对于截面正拉应力(**注意有个上下缘的问题):
1.短期效应组合下拉应力(考虑预应力效应消压)不大于0.7倍的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
2.长期效应组合下要求不能出现拉应力(这条实际上要求很高,所以注释里面留了个尾巴);
3.对于中小跨径桥梁这里的正应力实际计算中一般支点负弯矩区即顶缘的比较好控制,而支点下缘也往往会出现较大的拉应力(通常是正温度梯度和支座沉降导致的)也是需要控制的,这往往会增加不少的预应力配置。
对于斜截面主拉应力的控制:
1.短期效应组合下主拉应力(考虑预应力效应消压)不大于0.5倍的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
2.长期效应组合下应该未作限制。
二、对于持久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准组合)压应力验算
对应这种状况考虑的作用组合就是标准组合,通俗讲就是把所有的效应累加起来(除汽车效应考虑冲击系数外,其它效应均是标准值,即系数都是1.0),通用规范中4.1.8条规定的内容,而在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中7.1.1条也有阐述,是这样的
这里的计算主要是对上一头拉应力计算的一个补充,如果说拉应力是下限规定,而这里是上限规定,即要求混凝土构件和钢绞线不应在高应力状况下工作,
注意这种状况下只控制压应力!不控制拉应力!
1.对于截面正压应力:混凝土受压区最大压应力不大于0.5倍的抗压强度标准值;钢绞线不大于0.65倍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2.对于斜截面主压应力: 最大主压应力不大于0.6倍的抗压强度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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