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桩顶力计算的一点疑问

fanhust 发表于 2009-2-23 10: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fanhust 于 2009-2-23 10:4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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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Q  R/ L4 Q( M$ b8 H关于桩顶力的计算,目前很多设计院都是按照标准组合值进行计算的。( j6 t7 i: S) [9 t
    但是按照新的《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中的5.3.7条规定,作用效应组合分为三种,分别为:短期效应组合、作用效应偶然组合(不含地震力)、施工荷载效应组合。+ D) R3 _0 @: U5 a- R- L
    我看了下老规范,与《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中的5.3.7条规定相对应的是这样写的:单桩轴向受压允许承载力,当荷载组合Ⅱ或组合Ⅲ或组合Ⅳ或组合Ⅴ或组合作用时可提高25%,(荷载组合Ⅰ中如含有收缩,徐变或水浮力的效应,也应同样提高)。+ c. q0 U6 a0 ^& O! y- a8 K4 w  n
    而老规范没有长短期组合这一说发,老规范的规定是:桥涵设计应采用荷载的标准值,当采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极限状态和荷载组合,给出不同的荷载安全系数;当采用允许应力设计时,则应按照不同的荷载组合给出不同的材料允许应力值。# O  C) M( k8 W  d& g+ ~
    因此,我认为按照老规范的话,计算桩顶力应该按照荷载标准值进行计算;按照现在的新规范计算桩顶力的时候按照短期效应组合来计算,也就是可变荷载应该乘以相应的频遇值系数。不知道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还请高手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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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flag 发表于 2009-2-23 11:03:03
1# fanhust , Z; y3 }  p! \. ~* I2 k9 I- \
这个地方确实各个单位采用的不一样,印象中《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有过这方面的标准组合的描述。/ {) \2 y" W( Z5 o0 A- L* U
不过现在应该比较明确了,规范1.0.5条及条文说明中有详细的论述:桩顶承载力采用基本组合,必要时采用偶然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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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hust 发表于 2009-2-23 11:16:32
规范1.0.5条及条文说明中说的是验算基础结构自身的承载力的时候按照基本组合和偶然组合;但是我们算桩顶力是为了计算桩基的长度,而非验算桩基自身的强度。因此我还是觉得应该按短期组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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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hust 发表于 2009-2-24 16:50:31
难道大家都是用荷载的标准值计算的桩顶力???怎么就没有人来讨论讨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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