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必须注意的事项+ d' k5 h, N# ?& y( a. H# j) E( s. J
1、相互理解的原则
; h1 Q0 H. {/ F& j q在设计上只有建筑合同的甲方和设计者相互理解、协调一致才能做好,同样道理,工程监理也只有得到建筑合同的甲方、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协作单位的理解和配合才能顺利进行。
% I8 z; l* s4 ?9 q: n! ~2、协商原则
: D" W# `5 K7 @) i6 n8 {! t: @在政府、建筑合同的甲方、设计者、施工人员等之间要就工程进行很多的协商。很多情况下是在有关负责人之间进行的。监理人员必须对协商的内容作记录,并要向上级或所属机构、组织等汇报。有关工作人员在依据自己的判断处理调整项目时应准备充足的资料。
9 ], C: C) e8 |( |! x3、指示: R o1 |( [5 H& |7 ]2 E* A
对工程设计方面的问题,在任何场合下常驻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都不能根据自己的判断善自处理,而须向设计师、上级汇报,接受有关指示。
2 p& o% N- |1 W4、确立相互信赖关系+ _6 h0 Y Y: e+ H
为了顺利地完成工程监理业务,以期达到原定目的,在有关人员之间确定相互信赖的关系是必不可少的。工程监理人员在这些人员中的地位很重要,他有责任使有关人员相互关系融洽,建立起相互之间的信赖关系。因此,首先要求工程监理人员具备可以信赖的人品及远见卓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