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flag 发表于 2014-6-28 11:29:52

《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2014年7月1日起,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规定对桥梁水域的范围作出了界定,明确规范了对桥梁的通航安全要求,规定了船舶在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的特别要求,强化了法律责任和对有关违规行为的处罚。
  为国内首部省级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法规广东是水运大省,目前全省内河通航河流近1000条,通航里程达13600多公里(约占全国十分之一)。一方面内河水运日益繁忙,通航里程、船舶流量、货物吞吐量不断增长,通航船舶吨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桥梁建设日益增多,截止2013年12月,全省内河 1-7级航道上已建成的跨河桥梁近1000座,海区已建成的跨航道桥梁有38座,还有不少桥梁正在建设或规划建设中。 今年4月9日,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对桥梁水域的范围作出界定,明确了有关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义务,规范了桥梁的通航安全要求,规定了船舶在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的特别要求,强化了法律责任和对有关违规行为的处罚。 据了解,《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和职责,规范了广东省桥梁水域船舶航行、停泊、作业,以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桥梁建设、施工、管理等活动;明确了在通航水域修建桥梁,应当设置符合规定的水上交通安全设施;桥梁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在维护桥梁水域通航安全须承担的义务;船舶航行桥梁水域应当遵守的通航规定,如:禁止追越、掉头、并排航行等;违反桥梁水域禁止性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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