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徐变天数程序建议用户在施工阶段内实现,而不在使用阶段实现是为什么?

xiaoniua33 发表于 2010-5-13 13: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这主要是根据新规范的荷载组合思路,由于新规范中将收缩、徐变定义为永久作用,必参与组合,故将收缩、徐变在施工阶段发生是为了实现新规范的组合思想;如果在正常使用阶段定义收缩、徐变的发生,那么在考虑荷载组合时就将收缩、徐变的效应作为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按不利情况组合。
    虽然收缩、徐变是在使用阶段发生的,但与其余活载如汽车等之类的活载作用相比,这项作用发生的年限比较短,新规范的控制思想是结构在寿命期内的应力指标,而不是仅仅几年内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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