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min310 发表于 2017-12-13 20:51:54

公路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规范6.3.1条疑问

请教个规范的问题,混凝土规范6.3.1条,有关全预应力抗裂的公式,短期荷载效应中不是已经把预应力当成永久荷载计入的效应里了吗,直接效应小于0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减去0.85的预压力小于零那?

chester 发表于 2017-12-13 20:51:55

本帖最后由 chester 于 2017-12-19 13:23 编辑

taomin310 发表于 2017-12-19 10:34
非常感谢回复。但您又说“混凝土受拉边缘预应力与混凝土拉应力的平衡关系”是属于《通规》4.2.2条款中第2 ...
你的追问我回答的不恰当,已作修改,再重新回答一下:

你最初问的是“短期荷载效应中不是已经把预应力当成永久荷载计入的效应里了吗”,你这么理解通规4.2.2没错,但6.3.1的公式所描述的并不是4.2.2的这种情况。对于整个梁而言,预应力当然是计入永久荷载做主效应和次效应的分析,但对于梁截面某个局部来说,肯定不能这么考虑。类比力学里面的“整体”和“局部”,对“整体”来说,当然是4.2.2描述的情况,但是“局部”来说,就不是了。

而且,由局部静力平衡所得到的公式【ast - 0.85 apc ≤ 0】其右侧,正是把预应力当成永久荷载计入的一个反映,如果把 ast - 0.85 apc 定义为 a 的话,这个 a 正是你最开始问题中所说的 a ≤ 0。

不知这样回答能帮到你吗?

chester 发表于 2017-12-15 12:05:08

本帖最后由 chester 于 2017-12-15 16:55 编辑

首先,不知道支持不支持符号,我先用 a 代替那个符号 sigma,见谅。

ast,指的是作用(或荷载)短期效应组合下构件抗裂边缘混凝土法向拉应力。简单说就是,荷载在这个边缘引起的拉应力。这个值和预应力加了多少没关系,而是反应荷载或者弯矩的大小。如果这个值小于零,就是构件没有受荷载作用。我想你应该不是对这个公式有疑问,而是没有理解符号的含义。

apc,指的是(扣除预应力损失后的)预应力筋在该处引起的压力。

ast - 0.85 apc 小于零,可以理解为 ast 小于 0.85 apc,换言之,就是在抗裂验算部位边缘,由荷载引起的拉应力,小于由预应力引起的压应力,这不正式我们想要得到的平衡关系吗。

而这个 0.85,和预应力损失没有关系,因为apc已经是扣除预应力损失后的值。所以,这个 0.85 是在使用荷载下,因为受弯构件中的钢筋和混凝土承受着反复的压应力,强度会逐渐下降,甚至造成疲劳破坏。为了避免这种不利影响,对使用荷载下的材料容许应力做了这样规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chester 发表于 2017-12-15 13:12:27

本帖最后由 chester 于 2017-12-15 13:15 编辑

(回答重了,这条是删除的)

taomin310 发表于 2017-12-18 20:49:35

chester 发表于 2017-12-15 12:05
首先,不知道支持不支持符号,我先用 a 代替那个符号 sigma,见谅。

ast,指的是作用(或荷载)短期效应 ...

谢谢您的回复。但还有疑问。通规中4.2.2条中规定预应力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为永久作用考虑,那短期效应组合第一项中难道不应该计入预应力的效应吗?

chester 发表于 2017-12-19 09:05:36

本帖最后由 chester 于 2017-12-19 13:21 编辑

taomin310 发表于 2017-12-18 20:49
谢谢您的回复。但还有疑问。通规中4.2.2条中规定预应力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为永久作用考虑,那短期效 ...
换个角度考虑,公式【ast - 0.85 apc ≤ 0】,本身就是在混凝土受拉边缘做的局部受力/应力平衡的分析,可能都还没涉及上述规范中的内容。题主考虑问题全面值得我们学习,但是这里考虑复杂了。



taomin310 发表于 2017-12-19 10:34:35

chester 发表于 2017-12-19 09:05
《通规》4.2.2条款中,第1项确实写了“预应力应作为永久作用计算其主效应和次效应”。但是注意,这里非常 ...

非常感谢回复。但您又说“混凝土受拉边缘预应力与混凝土拉应力的平衡关系”是属于《通规》4.2.2条款中第2项结构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范畴,那就说《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中的6.3.1条属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第六章不是讲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吗?

taomin310 发表于 2017-12-19 16:43:01

chester 发表于 2017-12-13 20:51
你的追问我回答的不恰当,已作修改,再重新回答一下:

你最初问的是“短期荷载效应中不是已经把预应力 ...

本人资质平庸,看到您的解释清晰了不少,非常感谢。再有两个小问题需要请教一下您。(1)、规范6.4条裂缝宽度计算,6.5条挠度计算中涉及到的内力和应力计算,是不是就是通规4.2.2(1)中的范畴了。2、midas计算中,我把荷载短期组合中“钢束一次”的系数改为0.85,查看的应力值与PSC设计中“使用阶段抗正截面抗裂验算”表格中的应力值对不上那?

chester 发表于 2017-12-20 09:05:50

本帖最后由 chester 于 2017-12-20 09:07 编辑

taomin310 发表于 2017-12-19 16:43
本人资质平庸,看到您的解释清晰了不少,非常感谢。再有两个小问题需要请教一下您。(1)、规范6.4条裂缝 ...
第一个问题,规范 6.3、6.4 中的计算,是 4.2.2(1) 中的内容,没有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也不是太明白,我说说我的理解。“钢束一次力”是钢束的预加力产生的结构内力,“钢束二次力”是由于结构为超静定,产生的二次内力;在使用组合里面,要组合钢束一次力和二次力;在承载能力组合里面,只要组合钢束二次力,不组合一次力。这也是规范4.2.2在Midas里的反映。所以,这个0.85的系数,本意是为了体现预应力筋在反复荷载下的疲劳,可能软件已经考虑进去了,不需要人为再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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