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关于反温差应力的问题
我在算一个简支板,在算的过程中发现在公预规新规范的4.2.10 和附录b 上关于反温差应力的规定是只要在正温差应力的公式中把ty变为负值就行了但是我在 根据新规范写的《混凝土简支梁(板)桥》(第三版,易建国 ,人民交通出版社)这本书的第31页里写的:“ 按《公预规》4.2.10条,反温差为正温差乘以-0.5,则得反温差应力。。。”有矛盾啊 请问大家在设计中是怎么做的?如果按照规范来 我算的正、反温差应力互为相反数, 对么???在线等急。。。。。 反温差为正温差乘以-0.5,则得反温差内力或应力。D62这样表达不对,请看一下D60中4.3.10第三条规定,就清楚了。 没怎么研究过,刚翻着看看规范,D62上面的公式好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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